离婚返村妇女及其子女能否分配土地征收补偿费?

2010-12-14

【案情】:

秦某离婚后返回其出嫁之前所在的某村。2004年,某村部分土地被国家征收,村委会决定将所得征地补偿费向村民分配,并召开了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了不向离婚返村妇女及其子女分发征地补偿费的分配方案。秦某等人认为自己是该村村民,同样分有土地,自己土地也被征收,应该享受和其他村民相同的待遇,村委会的做法侵犯了她们的合法权益,故诉至法院要求村委会支付征地补偿费。

【评析】:

    秦某能否获得征地补偿款,必须确认秦某等人是否为某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如果秦某等人是某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即使经过村民集体民主决议的通过的上述分配方案也不能侵犯秦某的合法权益;但如果秦某等人不是某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那么某村决定不分给其征地补偿款是就是正确的。判断某人是否为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通常以户籍所在与其他一些事项共同进行判断。

附:关于征地、安置、补偿法律问题

1、问:征地补偿费用包括哪些?

    答:征地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及其他有关费用。

2、问:征收农村集体土地补偿费如何计算?

    答:征收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土地补偿费的补偿对象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土地补偿费具体标准是:

(1)征收耕地的,按该耕地被征收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6~10倍计算。具体多少倍,由各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上述法定的范围内根据当地情况予以确定。

(2)征收耕地之外的其他土地,土地补偿费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上述对耕地的土地补偿费标准予以确定。

3、问:安置补助费如何计算?

    答:安置补助费是征收农村集体土地后,为解决以土地为主要生产资料并取得生活来源的农业人口因失去土地造成的生活困难,而给予的补助费用。我国法律规定,安置补助费具体标准是:

(1)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4陪至6倍。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15倍。

(2)征收其他土地的安置补助费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耕地的土地安置补助费标准规定。

4、问: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如何计算?

    答: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是指地上的各种建筑物、构筑物,如房屋、水井、道路等物的拆迁费用和恢复费用及被征收土地上林木的补偿费用或砍伐费用等费用的综合。计算地上附着物补偿费,以拆什么补偿什么,拆多少补偿多少,并且不低于原有水平为原则,具体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林木补偿费按树木的大小进行补偿,如已成材,可以由原所有者砍伐,但不再支付林木补偿费而发给砍伐费。果树、经济林等则根据投入情况予以补偿。

5、问:青苗补偿费如何计算?   

    答:青苗补偿费是指农作物正处于生长期未能收获,因征收土地需要及时让出土地,致使农作物不能收获而使农民造成损失,给予土地承包经营或者土地使用者的经济补偿费用。《土地管理法》规定,青苗补偿费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通常,一般农作物的青苗补偿费的标准最高按一季产值计算,如果是播种不久或投入较少,也可以按一季产值的一定比例计算。

6、问:进城务工人员是否参与征地补偿费的分配?

    答:进城务工只是为了挣钱弥补生产和生活所需而暂时离开村集体经济组织,属于勤劳致富的流动人口。他们离开乡村来到城镇并未放弃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也不意味着放弃村集体经济组织各种受益权益的分配。他们有权与其他村民一样享有征地补偿费的分配。但进城务工人员如果考取了公务员不应再分配,被正式招工录用或成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法人代表,并具有稳定可观的经济收入及住宅条件,无需依赖土地的,这种情况不予分配也是可以的。

7、问:户口在原籍未迁出的出嫁女是否有权参与原所在村土地补偿款费分配?
   
    答:这要根据具体的情况进行确定:

(1)出嫁女已嫁出本村,其户籍尚未迁出的,如果在嫁入的村集体已经承包了土地,或者从其他各方面已经享有了其后来所在村集体收益的分配,那么就不能参与分配原村集体的征地补偿费,这是因为不能双重受益。

(2)如果出嫁女虽已嫁出本村,但户籍尚未迁出,而在嫁入的村集体没有承包土地,也不享有后来的村集体收益的分配,可以认定其仍然是原村集体成员,应享有与其原村集体成员同等的待遇。

8、问:超生的子女是否享有征地补偿费分配权?

    答:超生的子女是指超过法律规定准许生养小孩范围而额外生养的小孩。按照国家法律和地方性法规,超生小孩的一般会受到政府相关部门一定处罚。所以,对于超生子女,如已接受了处罚并已执行到位,而且进行了户口登记的,应当享有本村村民的同等待遇,即有权享有征地补偿款的分配权。如处罚未到位,户口未登记的,则不应享有征地补偿费的分配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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